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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实验室软件管理制度

文章发布时间:2017-10-30     发布者:谈伟     阅读:110

一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著作权法,禁止用盗版软件、非法软件、淫秽软件,并负有对实验人员的监督职责。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,立即销毁软件、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。

二、严防使用实验室的软件从事商业牟利活动;严防软件病毒的传播。一旦发现病毒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病毒。

三、购买的正版软件,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,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,属于重要软件,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。原软件光盘(或磁盘)作为原始盘封存,第一套备份为后备盘存档,第二套备份为日常使用的用户盘。当用户盘损坏时,使用后备盘重新备份用户盘。只有后备盘损坏时,方可动用原始盘备份后备盘。

四、实验室所属的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,为一般软件,至少制作一套备份,原软件光盘为原始盘封存。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。只有用户盘损坏时,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。

五、公开软件在网络文件服务器上登载,只需制作一套备份封存。当文件服务器中的软件损坏时,使用备份盘重新上载。

六、各实验室计算机在安装完系统及相关软件后,做GHOST镜像备份,以备系统损坏时恢复。

七、实验室保留的软件不得外借,特殊情况需要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和签字。履行借用程序,借用的软件被损坏,由借用人照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