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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

文章发布时间:2017-10-30     发布者:谈伟     阅读:66

1实验室所属范围内包括所有设备及办公物品归属实验室管理,实行学院、实验室两级登记制度。

2、严格执行校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本实验室管理的设备进行编号、登记、建立完善、准确的台帐。

3、购进设备时,必须与供货人共同启封,核对设备规格、型号、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,并进行质量检验。核对无误,验收合格后,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
4、设备实行三类管理。重要设备(贵重、便于携带、需要专业维护)设立保管室,实行专人管理,建立出入库登记、审批和检验制度;一般设备归属实验室管理员管理;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,谁领用,谁使用,谁保管,谁负责。

5、对实验室所属重要设备,要建立档案系统,保证技术资料完整。

6、非实验室工作人员,不得擅自启动、关闭、动用、迁移各种设备。

7、从实验室调出设备,必须经实验室管理员认可,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调出。

8、每学期末,由学院组织对实验室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。

9、每年末,由学院组织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。

10、每年对机房设备保管和使用环境评估检查一次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积极措施。

11、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、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,按校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,并履行有关手续。

12、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,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。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失的,要追查责任,给予相应处罚,故意毁坏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对于工作认真负责,避免损失的,给予一定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