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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

文章发布时间:2017-10-30     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     阅读:14

1. 本实验室面向艺术学院学生开放,凭证实验。

2. 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,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,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下上网实验。

3. 上网需按《上网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上网,自觉做到遵纪守法,违规者按《上网安全管理条例》处罚。

4. 任何人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物品进实验室,不得在实验室内吃零食、吸烟、大声喧哗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果壳纸屑等,凡造成实验室污染者责令恢复,严重者予以处罚。

5. 实验人员不得随意拆装设备、破坏软件、修改机器配置、设置口令、运行非法软件等,损坏者按价赔偿。

6. 实验人员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教师允许,不得删除机内资源或向机内拷入任何信息。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7. 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玩游戏,更不允许私自带游戏盘或非法安装。一经发现,取消实验资格。

8. 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,如机器故障、网络故障、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老师报告,以便及时处理;不要私自处理,以免引起更大的麻烦。

9. 实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携带任何实验室物品、设备、部件出实验室,对于偷盗者将依法严惩。

10. 实验人员实验时需具备防火、防水、防险、防盗意识,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老师报告,以便及时解除隐患。

11. 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实验室机器设备维护的各项事宜,并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实验室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。

12. 授课教师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,下课后必须清理机房卫生,并对门、窗、灯、电源、机器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无误后方能离开,实验结束离开后不锁门、不打扫卫生的情况,管理人员发现后上报学院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13. 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监管,授课教师使用前领用,严禁私自复制或交于他人使用,课程结束后及时交还并登记。

14.多媒体教室及实践操作教室课程,严禁调换到计算机机房授课。